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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
〖发布日期:2008-10-17〗〖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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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为粮食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面向全国粮食行业举办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国粮办人〔200821号)精神,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于2008108日——10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地省级、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以及地(市)、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内蒙粮食系统共有60人参加,我局粮食科长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班,重点就行政执法基础、行政执法监督、粮食流通管理行政法规及其配套规定的基本规范、粮食监督检查实务、《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粮食质量与卫生监管等由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国务院法制办政府行政复议司处长、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副巡视员、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总工程师、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副处长等领导讲课进行了培训。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的负责同志对搞好此次培训提出了严格要求。各地学员反映,此次培训结合实际紧密,内容充实详细,非常适合当前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培训班得到了各地学员的一致好评,经过几天紧张的学习,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之后,对参加此次培训的所有人员进行了考试,对于考核合格的培训人员,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将核发结业证书。其中符合《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要求的省级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经省级粮食局审核同意后,国家粮食局将核发粮食监督检查证;其他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由所在省级粮食局按照《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审核后发给粮食监督检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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