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提供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服务,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10号令和46号公告,自2008年8月1日起,《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将开始执行,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商品有大豆、油菜籽、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豆粕。为使各有关企业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并熟悉“电子报告系统”具体操作程序,商务部外贸司和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将联合举办培训班,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我市4家农产品进口企业获知后赴京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