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人均土地面积约0.6平方公里,是世界上人均土地面积最大的国家。与矿权为个人所有一样,蒙古国议会最近又批准出台了个人对土地所有权的新法律。
该项法律规定,凡是蒙古国合法公民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有土地所有权。在首都乌兰巴托个人可所有土地面积为0.07公顷,省份为0.035公顷,苏木一级为0.5公顷。
从2008年5月1日开始,城市和省、苏木所在地道路两侧土地可以为公民办理所有权注册登记手续,自后5年办理一次审核换证手续。
个人拥有土地所有权之后,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进行建设,5年内无任何建设活动的国家可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等政策。
蒙古政界人士普遍认为,此项举措可以改变国家目前城市建设停滞不前的状况,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