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是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从2000年开始实施“走出去”战略,标志着对外经济发展战略从“引进来”为主,转变为“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扩大对外开放,参与国际竞争,推进高起点发展的必由之路。无论从开拓市场空间,优化产业结构,获取经济资源,争取技术来源,还是突破贸易保护壁垒,培育中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公司,“走出去”都是一种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重要标志。
一、“走出去”应重视企业自身的主体地位
走出去的主体是企业,企业要靠自己的竞争力走出去。没有企业的努力,只要政府的号召,是走不出去的。但另一方面,政府对企业“走出去”负有支持和保护的责任不能忽视的。但必须明确,企业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市场主体,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的素质、国际竞争力决定“走出去”战略的成败。企业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并推进制度改革。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注重声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交易的多次博弈中获得最大利益。政府作为公共管理部门,对“走出去”的职责就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二、“走出去”应注意风险的规避与防范
“走出去”的企业为实力较强,企业应苦练内功,若在国内市场尚缺乏竞争力,“走出去”成功的可能性也将是很渺茫的。
“走出去”的地域要首先选择与我国政治关系好、经济合作意愿强、市场环境相对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对外经济合作,逐步扩展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可根据企业实际,从跨国经营的初级形式入手,逐步拓展到更高层次的跨国经营形式。企业应树立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重视成本收益分析,科学论证,审慎决策,循序渐进,量力而行,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尽量规避各种风险,努力提高“走出去”的成功率。
三、“走出去”的目标要明确
走出去要讲效益指标。企业在投资决策前对投资国的环境和政策没有进行认真、深入、细致的分析,对国外投资环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技术适用性认识不够,可行性分析不科学,有的项目甚至不做境外市场考察就编制可行性报告,导致项目上马后问题很多,经济效益不佳甚至亏损;也有的企业对境外的合作伙伴资信情况了解不细导致上当受骗,或因对方资金不到位、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使企业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
四、掌握国内外政策十分重要
我国近年来也出台了一系列与“走出去”战略相配套的财政金融鼓励措施,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提供便利和保障;投资之前深入东道国了解该国的相关投资法律、政策,避免盲目投资。
五、加强境外投资的监管
加强境外投资的监管,关键在于分清责任,理顺机制。政府部门要将境内投资企业的资信、资质作为境外投资审查的基本条件,承担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政策监督;出资人机构的监管对象是境内企业,而不是境内投资主体投资的境外企业。关键是督促投资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境内投资企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并用好东道国的会计、审计等机构,承担境外投资的全部监管责任。三者责权明确才能有好的效果。
六、要坚持与东道国互利双赢
“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既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又要坚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寻求合作各方利益的汇合点。
企业的有关人员,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既要维护我方权益,又应避免不必要的摩擦和冲突。